对应p35
吾以为马克思之运动与静止之观点与本书作者之运动与静止之观点均有偏颇之处,或者各有所见。然吾之角度或许不同于二者乎。

马克思云运动之绝对而静止之相对,而本书作者云运动与静止均绝对。
恩格斯之运动绝对体现在:1.任何事物都是运动的2.任何事物在任何时候都是运动的。

而本书作者之运动与静止之界限取决于事物是否在特定能量下作为一个整体的运动变化,同时还伴随着其特定能量的释放。

而吾之运动静止观在于两方面:1.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联系是否发生改变,事物的结构与内容是否发生变化2.事物作为一个整体的要素是否与其他要素之间的联系是否发生改变,以及因此导致的整体的结构及内容的变化。

然而事物作为一个整体而言,其要素的划分方式并非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同时该事物作为一个要素而言,可以和别的事物组成一整体,而这种组合也是多变的,多样的。具体含义为:一个事物根据不同的角度可以被划分为多种不同的要素的有机组合,如abcd可以分为a、b、c、d或者ab、cd或者abc、d等等,同时这一事物可以和其他事物组成不同的多样的整体,如a和b可以组合成ab而a和c可以组合成ac,此外同为ab与ba尽管内容相同,但内部要素之间结构不同,因而算是不同事物。

故吾看来,事物之运动或静止取决于以上两方面,同时他们的根本属性并非绝对性而在于其相对性,运动是相对的,静止也是相对的。这里的相对并非事物与事物之间的相对,而是事物与角度之间的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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