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以为,事物之结构该当如下:(注意:这里的事物应当是能量的物质外显,抑或人们的抽象之概念,然吾之推测当人们所不明之结构也当如此)

结构1

  联系需要联系者,因为联系是联系者之间的联系。联系者具体地说就是具体事物,抽象地说就是联系环节,因而联系环节就是指抽象的联系者。
联系的基本环节包括:系统和要素、结构和功能、形势和内容、本质和现象、原因和结果、内因和外因、质与量、肯定与否定。

系统要素

  1. 任何系统本身既是个系统,又处于更大的系统之中。系统是由要素构成的,因而相对于更大系统而言的某一具体事物又成为构成更大系统的要素。
  2. 系统是由一定数量相互联系的要素资格,有特定结构、性质和功能的有机整体。

如上图中,可将这个大的系统结构的某个要素视为四个该要素之要素组成之系统(整体):
系统
四个要素之要素可视为相对这个要素(系统)之要素(部分):
要素,应当注意系统与要素之间的相对性。无论系统还是要素都是相对的。

结构功能

  1. 宇宙万物不仅作为系统由一定要素所构成,而且构成一事物的要素因其相互联系而构成特定的结构,从而具有特定的功能。
  2. 结构是事物内在要素的联结方式。结构不仅具有整体性,也具有相对稳定性(根据皮亚杰的观点,结构的各要素互相制约、互为条件且不受外界因素的影响),因而具有转换型(结构的各要素可按一定规则互相替换而不改变结构本身)。注:关于相对稳定性,吾不以为然,吾以为结构之间的要素的关联是要受到外界的干预影响的。
  3. 功能是事物由其结构而产生的对外部对象或环境的作用能力,或者说,是事物通过对外部对象或环境的作用而表现出来的性能。
  4. 结构与功能之区别:结构属于事物内部的内部联系,而功能则是一事物通过与另一事物发生外部联系而产生或体现出来。

如最上图,这个大的系统的最上面的那个要素的结构
是蓝色部分,: 结构,而这个要素的功能
是绿色部分: 功能

形式内容

  1. 结构作为事物内在要素的联结方式也就是事物的形式,要素就是事物的形式所依存的内容。
  2. 所谓内容就是构成事物的一切内在要素的总和。内容有两大类:一是实体方面的(部分、成分),一是属性方面的(内在矛盾、发展趋势)。
  3. 所谓形式就是把食物的内在要素组合起来的结构。
  4. 形式和内容是有区别的,内容是事物存在的基础,相对于形式来说,它是“实”,是形式这张网上的“结”;形式则是事物存在的结构,相对于内容来说,它是“虚”,是编织内容的“网”。因此,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可以说是实(结)与虚(网)的关系。

如最上图,这个大的系统的最上面的那个要素的内容
即粉红色部分:
内容,而形式实则为对应功能之结构,只不过形式对应的是内容,其实(形式与结构)实质一样,但对应之物不同,故侧重角度略有不同:
形式

本质现象

  1. 现象是事物显现于外的形象或面貌。它是事物本质的诸方面表现,其实质是外部联系,就是说,一事物如果不与一定量的其他事物发生联系或相互作用,就没有现象可言。
  2. 本质是事物深藏于内的根本性质,其实质是事物内在的根本要素之必然联系,它是由事物的根本矛盾或特殊矛盾决定的。
    3.就本质与性质的关系来说,本质通常是就个体事物之为其自身而言的,性质是就个体的类属而言的。虽然本质与性质都很抽象,但性质比本质更抽象。
  3. 就本质与结构(形式)的关系来说,结构(形式)相对于功能也相对于要素(内容)而言,但本质仅相对于现象而言。现象不等于功能和要素,所以本质也不同于结构(形式)。本质和结构都很抽象,但相比而言,本质比结构更抽象(结构较本质更具体)。
  4. 从根本上说,本质与结构(形式)是一致的。
  5. 本质与结构(形式)的一致,在于他们都不能脱离要素(内容)而独立存在。
  6. 就本质与规律、趋势(必然性)的关系来说:三者虽然都是抽象的,但本质是从相对静态的角度来深刻认识事物的,他所要揭示的是事物之为事物的当前规定性;而规律和趋势(必然性)则是从相对动态的角度来深刻把握事物的,他所要解释的是事物未来的进程和归宿。不过,本质与规律和趋势(必然性0也是一致的:本质决定规律和趋势(必然性),规律和趋势(必然性)反映本质。就是说,一个事物的本质是怎么样的,其发展的进程(规律)和结局(趋势或必然性)就是怎么样的。

如最上图,系统之现象当如
现象,,吾以为现象当为系统呈现出的外部状态。

系统之本质当如: 本质

如此,圆圈和线条就构成了事物结构之四个基本环节。
即:

  1. 圆圈(外)与圆圈(内)构成系统要素
  2. 圆圈(外)与线条(内)构成现象本质
  3. 线条(内)与线条(外)构成结构功能
  4. 线条(内)与圆圈(内)构成形式内容

从以上可知,圆圈内与线条外不构成直接联系。

联系的基本形式

  1. 联系的环节是要解决联系的主题承担者问题。显然,没有联系的环节,联系是无法想象的,是不可能存在的。但现实事物中的联系,不仅需要作为联系者的联系环节,也需要联系的形式。联系的形式就是要解决事物时怎样联系的问题。
  2. 联系的具体形式无限多样,但其基本形式是有限的。联系的基本形式,依其复杂程度可分为两类:相对简单的联系形式和相对复杂的联系形式。
  3. 相对简单的联系形式——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纵向联系和横向联系、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
  4. 相对复杂的联系形式——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因果联系和非因果联系。
  5. 所谓必然联系,就是事物在发展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确定不移的趋势,它是事物内在的直接的本质的稳定的联系。必然联系的首要特征是确定性或稳定性,因为必然联系或必然性根源于事物的根本矛盾。也正因为如此,必然联系在事物存在的全局或发展的全程中居于支配地位。
  6. 所谓偶然联系,就是事物在发展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并非确定不移的趋势(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可以早出现,也可以晚出现;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它是事物外在的非本质的不稳定的联系。偶然联系的首要特征是不确定性或不稳定性,因为偶然联系或偶然性根源于事物的非根本矛盾或外部矛盾。也正因为如此,偶然联系在事物存在的全局或发展的全程中居于被支配的地位。
  7. 偶然联系和必然联系不仅同时存在于一个事物的发展过程之中,而且二者都有其具体形式。偶然联系(偶然现象)的具体形式在事物发展过程的开始、中间和结果三个基本阶段中都可能出现或存在。必然联系的具体形式主要有:有先后的历时性必然联系(因果联系)与无先后的共时性必然联系(函数关系)。
  8. 要知道某一事物或现象是原因还是结果,必须把它放在特定关系中才行。
  9. 可以把原因定义为能引起(能生)一定事物的事物(实体、状态、性质、过程),而结果可以定义为被一定事物引起(所生)的事物(实体、状态、性质、过程)。
  10. 因果联系有两个基本特征:(1)先后性(2)必然性。
  11. 因果联系是有先后性的必然联系。
  12. 世界万物是处于普遍联系之中的,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但普遍联系的事物之联系的环节和形式是多样性的,联系的类型也是多样的。联系的基本类型主要有:局部联系与全局联系,暂时联系与长久联系,简单联系与复杂联系,紧密联系与松散联系,客观联系与主观联系,主要联系(本质的联系)与次要联系(非本质的联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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